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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走?你休想!”
当然,最愤怒的人还是宋雪晨!
看宋雪晨一张脸血色涨红的猪肝一样,我的心里就感觉非常的爽!
“是,你说的不错,我带走,这是我的护身符,我必须带在身边,我不是傻子,我很聪明,虽然未必说的上十分聪明,但是九分至少也有了,我也不需要在你们的面前隐瞒什么,虽然你们想相信我,可是你却不相信你们,又谁敢肯定你们说的自豪感是真的呢?即使你们可以保证不杀我,我也不敢相信,说不定我出了这个门,就成了无头之鬼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对你们对我的看法没有任何的意见,无论你们说我是奸佞之徒也说,说我是正人君子也好,总之,倾城公主我是要带着在身边了,俗话说,这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但是有了公主这个护身符,我是走遍天下都不怕,更何况,我还年轻,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活着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而且是好好的活着,不是勾且偷生的活着,就算刚才有机会逃走,我也不会逃走的,因为即使如你松王所说,我改头换面,可那并不是真实的我了,我那么活着和勾且偷生有什么区别呢?这天下这么大,好玩的地方太多了,比如说苏杭,人杰地灵,自古人间天堂,我想公主呆在金陵也腻烦了吧!
我带她出去走走不好吗?本人虽然没有第下第一帅哥的美称,但是至少也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翩若惊鸿,红光满面,面如白玉,玉树临风……总之配这天下第一美女的倾城公主也还是马马虎虎了,我们在一起,那绝对是狼才女闹,天生一对,如果我们结伴而行,逍遥天下的话,那是多么的快活呢!”
“狗屁不通!”
宋雪晨的嘴都气歪了,“公主落到你这样的人手里,恐怕是名节不保,甚至有性命之忧!
哼,想带公主走,你还要问问我的剑答应不答应呢?”
说着,宋雪晨横剑相向,准备出击!
我苦笑着说:“你的剑肯定答应,因为你的人答应了,剑当然也会答应的!”
王柏松曾经一直是当皇帝的侍卫,因为多次救驾有功,特别是燕王反叛的时候,不少刺客行刺燕王,多闪被王柏松救了,燕王打下北京城,称帝之后,就特地加冕了王柏松一个松王,赐王府一座,收王妍为义女,封倾城公主!
因为是功高封王,所以王柏松的行事一向都很低调,毕竟自己没有什么权势,一个简单的王爷,没有什么封底和傣禄,只不过得了名号而已,所以松王府的守卫并不如真正的王府那么的精干众多,更重要的是,王柏松也不是那种奢华的人,虽然封王了,可是生活也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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