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按你说的做。”匹克威克先生说;于是威勒先生立即就出去了。
半个钟头以后,匹克威克先生已在桌边吃一顿非常可口的晚餐;三刻钟之后威勒先生回来了,带回来的消息是:查尔斯·菲兹·马歇尔先生关照先不要取消他的私人房间,他今晚在附近的某个私宅里玩,要擦鞋子的不要睡觉等他回来,他的仆人也跟去了。
“那么,先生,”威勒先生说完情报之后建议说,“假如我明早上和那个仆人闲谈几句,他主人的事情我就全知道了。”
“真的吗?”匹克威克先生插话说。
“哎呀,你忘记了吗,先生,仆人们向来这样。”威勒先生答道。
“啊,我还真是忘记了,”匹克威克先生说,“好吧。”
“随后你可以安排一个最好的计谋,先生,我们照办就是了。”
看上去没什么可挑剔的,因此最终也就形成了一致意见。经过主人的允许,威勒先生自由自在地打发这一夜去了;他很快便被聚集在酒吧里的人共同推举为主席。他在这一可敬职位上的所作所为令那些酒客们大为满意,因此他们的哄堂大笑与叫好声居然打扰了匹克威克先生,使他的睡眠时间比正常情况至少减少了三个钟头。
第二天大清早,威勒先生花半便士请马厩的一个年轻的仆人用水龙头冲他的头和脸,直到他彻底清醒过来,这时他发现一个穿桑葚色仆人制服的年轻人,坐在院子里的一条板凳上,正在非常专注地读一本像是赞美诗的书,但是却不断地偷偷看他,仿佛觉得他的举动很有意思。
“你这家伙看上去与常人不同,怪胎!”目光第一次与那个穿桑葚色制服的陌生人的目光相遇时,威勒先生这么想到。他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接着冲水,再不搭理那个人了。
那个人还是不断地一会看着赞美诗,一会儿看看山姆,似乎有话要对山姆说,因此到最后,山姆,友好地问候:
“你怎么样,老兄?”
“托你的福,我很好,先生,”那人说,一副小心翼翼样子,同时把书合上。“你也很好吧,先生,”
“嘿,我假如不这么醉醺醺的,我今早上根本不会这么摇摇晃晃的了,”山姆回答说。“你是住在这个酒店吗,老伙计?”
那个穿桑葚色衣服的人点了点头。
“那昨天晚上喝酒怎么没见到你呢?”山姆问道,一边用毛巾擦脸。“看起来,你很乐观”威勒先生小声补充说。
“我昨天晚上和主人在外面。”陌生人回答说。
“他姓什么?”威勒先生问道,由于突如其来的兴奋和毛巾的擦洗,脸都红了。
“菲兹-马歇尔。”桑葚色男子回答说。
“握个手吧,”威勒先生,走上前去,“让我们成为朋友吧。我喜欢你的长相,老伙计。”
“哟,这倒是怪挺奇怪。”桑葚色男子说,一副天真的的样子。“不过我也是,所以我第一眼看到你,就想和你说话了。”
“真的吗?”
“的确。喂,这不是很奇怪吗?”
“非同一般,”山姆说,暗中为陌生人的和气暗自庆幸。“你叫什么名字呀,我的老兄?”
“约伯。”
“不错名字——姓呢?”
“特洛特尔,”陌生人说。“你呢?”
山姆没有忘记主人要他当心的吩咐,就答道:
“我姓沃克尔;我的主人姓威尔金斯。今早上想喝点儿什么吗?特洛特尔先生?”
特洛特尔先生默认了这一不错的建议,他把书放进上衣口袋,陪同威勒先生去了酒吧,很快就在那里品尝起装在白镴壶里的用不列颠杜松子酒和丁香精调成的混合饮料来。
“你们住的房间怎么样呀?”山姆问道,一边再次给同伴斟酒。
“不好,”约伯说,咂了咂嘴唇,“太美了。”
“你说的是真的?”山姆说。
“真的,没错。更糟的是,我的主人要娶妻了。”
“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