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五
塞虏乘秋下,天兵出汉家。〔一〕将军分虎竹,〔二〕战士卧龙沙。〔三〕边随弓影,胡霜拂剑花。〔四〕玉关殊未入,〔五〕少妇莫长嗟。
〔一〕《长杨赋》:天兵四临。
〔二〕《汉书·文帝纪》: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造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者,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颜师古注:与郡守为符者,谓各分其半,右留京师,左以与之。鲍照诗:留我一白羽,将以分虎竹。
〔三〕《后汉书》:坦步葱雪,咫尺龙沙。章怀太子注:葱岭,雪山。白龙堆,沙漠也。
〔四〕鲍照诗:旌甲被胡霜。明余庆诗:剑花寒不落。
〔五〕《汉书》:太初元年,以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发属国六千骑及郡国恶少年数万人以往,期至贰师城,取善马。北至郁城、郁城距之,引而还,往来二岁。至敦煌,士不过什一二。使使上书言罢兵,天子大怒,使使遮玉门关曰:“军有敢人,斩之。”贰师恐,因留屯敦煌。天子赦囚徒扞寇盗,发恶少年及边骑出敦煌六万人,负私从者不与。行至宛城,宛贵人共杀王。贰师取其善马数十匹,中马以下牝牡三千匹,军还入玉门关者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