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歌犹犹豫豫地将手机和手表放回原位。一旦涉及到自身利益,人的判断力往往就会变得异常敏锐。
就在刚刚那一瞬间,兰歌忽然明白过来,与其费尽心思讨好黎修,倒不如讨好一个一块手表就能在昆市市中心买一套房的男人。
大概是害怕心事被发现,兰歌转身的时候很急,很慌,一个不留神一脚踢倒了床脚边的垃圾桶。
垃圾桶里随地翻滚打圈了下,接着兰歌看到几个用过的**。
刷的一下,兰歌的脸红了一大片。
兰歌红着脸急匆匆地下了楼,黎修见她空手下楼,气急败坏地骂了她一句,“废物!”
这时候,王予烟抱着一小包米和一些调料瓶进来,看样子是要亲自下厨。
林择森跟在王予烟身后,他手里拿着一大袋类似酸菜的东西。
兰歌将烧火的地方让给王予烟,“要煮粥吗?来这里吧。”
“谢谢。”王予烟往兰歌旁边走去。
王予烟其实挺喜欢下厨的。刚开始的时候,她是为了省钱。后来吧,是为了给王予严吃的健康一点。再后来,在厨房呆着就成了她最惬意、最无所顾忌的自由时光。
算起来,王予烟大概有两年没下过厨了。自从王予严离开以后,王予烟下厨的热情也跟着消退了。
黎修就是在林择森朝王予烟边上走去时,默默往门外退去的。
昨晚睡觉前,黎修特意打着手电筒勘察过这一带的地形。
他们住的这地方,一条乡村小马路直通,周边没什么人家,所有房屋独立成栋,而且距离还远的不得了。
兰歌家这房子构造特别简单,没什么防盗功能。黎修如果顺着水管子往上爬,应该可以很顺利的从窗户翻进二楼客厅。
说行动还真就行动了。
黎修深吸一口气,扒上水管子,一鼓作气后,出师不利手打滑、跟墙面来了亲密接触,摩擦出了血。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当黎修爬到二楼时。一抬头就看到了笑着朝他走来的林择森,吓得黎修差点倒栽下去。
林择森来到窗边,他姿态肆意地推开半边窗户,身子稍稍往外探了探,挑着眉含着笑、看向黎修,表情非常欠打,“锻炼身体?”
黎修哭笑不得,“嗯,对啊。锻炼身体。”
“厉害。”说着,林择森抬了抬手腕,露出了手腕上的表,林择森看了一眼表,漫不经心地说:“那不打扰你了。”
黎修气得捶胸顿足,气急败坏的他差点因为重心不稳倒栽下去。
*
吃完早饭,王予烟问起兰歌:“有人联系你们什么时候过来拉车吗?”
兰歌看向黎修,“是今天,对吗?”
黎修摇头,“不是今天。师姐,帮个忙,顺带把我们带上拉市呗。”
“不行。”王予烟不可能继续同意,黎修这个人就像个定时炸弹,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突然爆炸。
黎修不看王予烟,他转身看向林择森,“哥,我再给你加点车费,你看行吗?”
林择森喜欢黎修给的这称呼。这称呼就像是他跟王予烟是同龄人,林择森喜欢这样的认同。
只是该走的程序还是得走啊,林择森露出一脸的期待,扬起眉头问黎修:“加多少钱都可以?”
“当然!”黎修这时候的注意力全在林择森手腕上的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