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申,起升宁夏巡抚樊一衡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川、陕等处恢剿军务。
起升编戍佥事越其杰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
以原任福府长史陶椿龄为尚宝寺卿。
赠故浙江参政杨师孔翰林院侍读学士。
改户部侍郎练国事为兵部添设左侍郎。
升太常卿朱之臣刑部右侍郎、通政使刘士祯工部右侍郎。
时原任宣大总督推户部右侍郎,闻已点;内召文选郎中王重至,云欲换本。既而,止及推晋。疏下,已点复挖,补痕宛然。阮大铖语人云:『我阻之也』。
命修西宫。
拟奉皇太后居之也。
癸酉,吏部尚书徐石麒陈铨政七款。俞之。
一〔曰〕定官制:『地狭,则员宜省;差减,则缺宜裁;事纷,则官宜备;时棘,则才宜储:此在内者当议。又督多,则官尊而费广;抚多,则力分而民诎;监多,则指繁而视乱:此在外者当议』。一曰慎破格:『风会既薄,全才已鲜,而好奖借者动求破格。不知新发之硎,光铓初露,骤试艰巨,则必锋销镡折而不可用』。一曰行久任:『宜仿前朝待况锺、刘纲诸臣遗意,外职自方面以上过两考者、或由台省外转应还朝者,地方爱戴挽留,加以京衔久任;知推部曹非历俸五年不得调,大僚亦非历俸二、三年不得调:庶心志不分,治效自奏』。一曰慎名器:『自军兴以来,用人多端;廉耻轻,则防维决。累累从逆,皆此一念;胡可有此』!一曰严起废:『用人者当于起之之日,严辨废之之因,无为不肖然灰;使人知一念不谨,遂沈永劫,庶瞿然戒矢』。一曰明保举:『国初,外吏皆由五品以上京官保任,故能守身守官。自保任法坏,京官乃有庇外吏以市交者;贪滥成风,吏治益坏。宜使在京各官各举所知开送部臣——列其名次并举主姓名,开呈御览;庶乎集思广益,不负国家』。一曰消朋党:…………乞皇上仿祖宗午朝故事,召见群臣于便殿;凡关系军国重务,与辅臣、部院面商可否,见之施为。虽欲各立门户,又何从得』。疏奏,俞之。
总兵郑鸿逵欲调斌卿于上江,以下江自辖;彪佳深惜其才可用,故请留。
督辅史可法奏将北伐。命严申纪律;如四镇纵兵**掠,一体纠察。
甲戌,命巡抚王燮、总兵邱磊进驻东昌,不得议驻河南。
遣户科都熊维典督催浙兵饷、金花、钱粮。
升浙江副使陈昺虞太仆寺少卿。
东平伯刘泽清等再疏劾左都刘宗周。
初,泽清疏下,闻诸镇独疏、公疏,不〔一〕而足。越数日,忽下杰与泽清疏。疏言:『宗周劝往凤阳,为谋不忠。夫凤阳无城郭朝市,止有高墙。皇上新承大统,乃欲安顿烽火凶危之地;此必非宗周一人逆谋,乃姜曰广、吴甡合谋也。乞将曰广等三奸拏送法司,正其谋危君父大罪』。时督辅可法不平,诘三镇与刘泽清,皆云「不知」;遂据以入告。泽清俟可法疏下,乃言:『前具公疏,实与良佐等知会。辅臣不专虑疆事而分驳公疏,惟恐曰广等不得党胜』。又云:『臣与东林无旧隙,因江北新党数人苛求太过』。然后知公疏及甡,泽清意也。
命吏部考选废籍各官及举贡生监才品堪用、愿效力危疆者,咨发督辅以补地方缺员。
乙亥,内传起升张捷吏部左侍郎——从魏国公徐弘基等请也。
捷,先以荐吕纯如,为言路攻;未几,又以私书,被发配。至是,弘基等再据刘泽清疏催请,竟起之。
大理寺少卿郭维经疏郑芝龙功。命部复议。
丙子,下从逆项煜于狱。
革原任礼部郎中周镳、工部尚书陈必谦职,命刑部提问。
朱统■〈金类〉纠辅臣曰广,并及二人也。疏下,有「乃心王室」之褒。吏科右熊汝霖、江督袁继咸皆疏雪曰广冤,士英不悦。
改兵部主事凌駉为山东巡按御史。
督辅可法荐之也。
工部尚书何应瑞言江浮大木,有助殿工。命择吉兴役。
丁丑,命修筑雒地陵园,祠官岁时致祭。
增安庆水兵五千人。
封邹存义为大兴伯,世袭。
存义,皇太后弟。国戚世封,世庙议革;部弗稽也。
命恤死节生员许琰。
琰闻先帝崩于贼,愤激;一溺、再缢,卒死。至是,以进士王曰俞言,命礼部核奏。时金坛生员王明灏亦恸哭不食死,然无为言者。
命四镇得纠有司。
从广昌伯刘良佐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