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他没去贴吧和论坛,他需要更专业的说法。
他一页页的翻着搜索结果,大部分都是些无关的法律咨询和合同范本。
就在他快没耐心的时候,一个不起眼的博客链接跳了出来。
博客标题是——“一个法律援助律师的业余记录”。
苏元的心猛的跳了一下。
他点了进去。
博客的界面很简陋,一看就是博主自己搭的。文章不多,但每篇都是在给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分析和建议。
苏元快速浏览文章标题。
突然,他的目光定住了。
一篇一年多以前的博文,标题是——《深扒“星芒娱乐”合同:一场精心设计的“合法”骗局》。
就是这个。
苏元的手指有些发抖,立刻点开了文章。
文章作者用专业的角度,把他偶然弄到的一份“星芒娱乐”新人合同,一条条拆开来分析。
【“……表面上看,这份合同条款清晰,权责分明,甚至显得对乙方(艺人)很有利。但这恰恰是它最阴险的地方。”】
【“我们来看核心条款3。1。7,规定‘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安排的强化培训’,请注意‘自愿’这个词。法律上,你一旦签字,就等于认可了后续所有培训都是你自愿的。而培训费用的解释权,合同用很小的字号放在附录里,规定‘解释权完全归甲方所有’。这种做法,本身就严重违反了《合同法》里公平公正的原则。”】
【“再看违约条款7。2,规定了五十万的天价违约金。这个数字远超正常演艺合同。它的真实目的就是为了吓唬人。当艺人发现后续的培训贷骗局时,这条天价违约金就会让他们不敢反抗,只能任由公司摆布。”】
【“……所以说,这份合同从头到尾就是一场利用法律漏洞设计的骗局。它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培训贷’这种方式,骗光每一个签约者的钱。我在这里呼吁,所有想当明星的年轻人,擦亮眼睛,远离星芒娱乐,远离这种骗子公司……”】
文章最后,这位律师还引用了相关法规,指出了合同里每一条霸王条款具体违法的地方。
这份分析很专业,根本没法反驳。
这就是最关键的证据。
苏元立刻把这篇博文的每个字,连同下面的评论区,全部截图保存了下来。
到这里,法律层面的证据已经完整。
但他知道,这还不够。
他要做的,是让陈灵珊彻底看清这家公司的底细,让她再也不抱任何幻想。
苏元需要查清这家公司的商业背景。
那个年代还没有现在这么方便的企业信息查询软件,但苏元凭着模糊的记忆,还是找到了一个界面简陋但数据齐全的早期企业信息查询网站。
他在查询框里,输入了“星芒娱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这个全称。
网页加载了几秒,这家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就显示了出来。
苏元逐行看下去,嘴角勾起一丝冷笑。
【公司名称:上海星芒娱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未实缴)】
【法定代表人:张德彪】
【股东信息:张德彪(持股60%),李四(持股40%)】
【备注:经查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股东张德彪、李四,均有多条未履行法律义务记录,俗称‘老赖’。】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幸福里14号招待所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