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计划周密而长远,考虑了市场的需求、我外貌的成长变化、演技的磨炼空间。
在她看来,偶像是“消耗品”,是吃青春饭的短暂辉煌,而女演员才是能长久立足的“艺术家”。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按照妈妈说的当儿童演员,按照妈妈的计划,本来应该同时兼任模特事业和女演员事业。
我四岁第一次拍广告,七岁出演电视剧,十岁已经有了固定的粉丝群体。
我习惯了镜头,习惯了剧本,也习惯了按照导演和妈妈的要求去表演。
那是一条被规划好的、平坦的道路,我只需要沿着走下去,就不会出错。
但是,我想当偶像。
儿童演员时代看到的、闪闪发光的她们。
那是在一次综艺节目的后台,我偶然看到了当时最红的女子偶像组合的彩排。
她们在舞台上跳跃、歌唱、微笑,那种蓬勃的生命力和仿佛能感染一切的快乐,与我熟悉的、需要沉浸情绪的演戏完全不同。
台下的工作人员忙碌着,但她们眼中似乎只有彼此和音乐,那种专注和享受,让我第一次对“表演”产生了另一种向往。
她们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样子,像一颗种子,悄悄埋进了我心里。
我想像那些闪闪发光的她们一样。
这个念头一旦产生,就开始疯狂生长。
我开始偷偷关注偶像相关的节目,收集她们的唱片,模仿她们的舞蹈。
我知道这很孩子气,也知道这与妈妈为我设定的道路背道而驰,但我控制不住。
那种站在舞台上,用歌声和舞蹈直接与观众产生共鸣的感觉,那种被纯粹的喜爱和期待包围的感觉,对我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
我人生中第一次反抗了妈妈。
那是一场漫长而艰难的拉锯战。
我至今记得那个晚上,我鼓起所有勇气,走进妈妈的书房,对正在看剧本的她说:“妈妈,我不想只当演员。我想当偶像。”妈妈抬起头,眼神里先是惊讶,然后是困惑,最后变成了不容置疑的否定。
她列出了无数理由:偶像生涯短暂、竞争残酷、对形象要求苛刻、会耽误演技积累……我们争论、冷战、又尝试沟通。
那段时间,家里的气氛降到了冰点。
一开始她不肯接受,但最后有条件地答应了我。
妥协的契机是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
或许是我持续不断的坚持,或许是我在学业和演员工作之外,依然偷偷练习到深夜被她发现,或许是她看到了我眼中那种不容动摇的决心。
最终,在一个疲惫的夜晚,她叹了口气,对我说:“如果你真的那么想,可以。但有个条件。”
那个条件就是,初中毕业就结束。
妈妈划下了这条清晰的红线。
她同意我用初中三年的时间去追逐偶像梦,但高中开始,必须回归“正轨”,专心为女演员道路做准备。
这既是让步,也是她认为的“止损点”。
用她的话说:“让你去体验一下,就知道那不是一条能走长的路了。”
所以,挑战偶像只能到初中为止。
三年,这是我从妈妈那里争取到的全部时间。
我知道这很短暂,在偶像行业里,三年可能刚刚够一个组合站稳脚跟。
但对我来说,这三年就是全部。
我必须在这三年里,证明自己选择的价值,也必须在这三年里,燃烧殆尽,不留遗憾。
在我希望前进的道路上,我——高朱音,展现高朱音存在的最后机会。
我通过甄选,加入了一个新的偶像组合。
我不是空降的中心,而是从伴舞开始,一步步用实力向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