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负责房屋登记的老会计去看过西屋。
回来以后给出价格。
“三间屋连宅基地,最多折一百八十元。”
“半分自留地是集体分配,不能算陆家私人财产。”
杨桂香脸上的希望再次碎裂。
扣除房屋折价,陆家仍需归还八百余元。
陆守义一直没有说话。
直到此刻,他才缓缓开口:
“钱可以分期。”
“陆家每年从工分和粮食里扣一部分。”
“十年之内还清。”
十年。
足以把事情拖到再也没人追究。
苏弥看向他。
“陆主任倒是很会安排。”
“被侵占的钱不是你的,所以十年二十年都无所谓。”
陆守义脸色微沉。
“那你还想怎么样?”
“让他们立刻卖房卖东西?”
“真把一家人赶出去,你就有好名声了?”
又是名声。
只要女人不肯吃亏,便会有人提醒她:
不能太绝。
不能不顾亲情。
不能留下恶名。
苏弥翻开蓝皮账本的最后几页。
“陆家现在拿不出全部现金,可以用现有财产折抵。”
“自行车一辆,按旧价一百二十元。”
“缝纫机一台,按旧价九十元。”
“陆老四购买临时工岗位的钱,属于无法追回的个人支出,由陆老四本人出具欠条,每月从工资中偿还。”
“杨桂香娘家的两间青砖房,县粮站有材料运输记录。”
她停顿片刻。
“其中部分砖瓦使用的是粮站公物。”
“这件事若单独调查,恐怕就不只是陆家的家务事。”
陆守义脸色骤变。
“林晚棠!”
“你不要胡乱攀咬!”
“是不是攀咬,查材料出库记录就知道。”
苏弥望着他。
“陆主任,你一直劝陆峥顾全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