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莎挑挑拣拣,很快抽出一件墨绿色的丝质长袍,又配了一条霜绣长裤,走到浴室门口,把衣服挂在门把手上。
“你穿我的衣服嗷!!挂在门把手上了,都是新的,我没穿过的。”
她对着浴室门说:“你那些衣服都不适合去酒吧。”
里面传来水声。
艾尔莎好久没去酒吧玩儿了,止不住自己高昂的情绪,又从自己的首饰盒里拿出来一条项链,放在艾维的桌上。
项链是细银链,坠着一小颗深绿色宝石,和那件长袍颜色很配。
去酒吧不带点首饰的话,那些喜欢富婆的异族恐怕看不上她们。
看看,自己多周到。
艾维有她这个朋友,真是享福了。
随后,艾尔莎抓紧时间也换了一套银白色礼袍和金线宽裤,还带上了整套钻石首饰。
她站在镜子前,把额饰扶正,又把手腕上的细链转了转。灯光一照,整个人华贵异常,闪耀夺目,像是从哪家贵族舞会里跑出来的。
等艾维洗完澡换上衣服出来,艾尔莎转头看了一眼。
墨绿色长袍出自名家裁缝,垂感极好,走动时像深水一样轻轻晃动。
霜绣长裤收在靴口,衬得艾维高瘦挺拔,平时那种冷淡又利落的气质被衣服一压,反倒显出几分漂亮的锐气。
艾尔莎绕着她转了一圈,连连点头。
“早该这么穿了!!”
她又退后两步,认真打量。
“不愧是我,真会搭配,你虽然比不上我,但也算是俊俊靓女。”
一时之间连方言都冒了出来。
艾维看了一眼桌上的首饰,拿起来还给她。
“谢谢你的衣服,但我不习惯戴首饰,还是不带了吧。”
她有点不好意思。
艾尔莎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项链。
“那行。”
她把首饰收回去,拍了拍艾维的肩膀。
“走吧,潇洒一下。”
说着,两人出了城防府,往港口区走去。
港口区离第二区不算近,一路上要经过几条宽街和两座桥。
街边的商铺陆续点灯,摊贩在收摊,也有夜市才刚刚支起棚子。
烤鱼、香料、酒、湿木头和海风的味道混在一起,越往港口走,空气越热闹。
一路上走走停停,艾尔莎将自己任务中遇到的事情,事无巨细全都说了出来。
一点小事都被她说得很夸张。
“真的,我遇到了会走的狗。”
艾尔莎满脸震惊,双目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