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餐厅外,警官站在决斗圈边缘,从怀里取出一只怀表看了一眼。
隨后,他抬起头来:“今天,一位高卢利亚绅士收到了一名乾人的侮辱,他的名字叫做皮埃尔·杜蒙。”
“面对野蛮人的侮辱,他决定,给予这个野蛮人决斗的荣耀。他向野蛮人发起了以生命作为赌注,捍卫荣誉的决斗。”
说完,他看向高湛,“乾人,你的名字?”
“高湛。”高湛回答,至於那个高卢利亚警长一口一个野蛮人,他並没有在意。
他现在又不能杀了他,在意也没有用。
“乾人高湛决定接受这位高卢利亚绅士的决斗。”
“决斗即將开始,无论谁是最终获胜的一方,在公证人们的见证下,他都將免除於法律上的惩罚。”
“失败的一方將会失去生命,胜利的一方,將会证明自己的荣耀。”
他说完,退到一边,目光在两人之间走了一个来回:“各自就位。”
皮埃尔·杜蒙走到场地一端,转过身来。他的手已经伸进了西装內袋。
高湛走到另一端,站定。
围观的人安静下来。茶餐厅里的人也停下了筷子,隔著玻璃看。
警官深吸一口气,高高抬起右手:“决斗——”
手落下:“开始!”
高湛没动,因为他打算等对方先掏枪,让他扣扳机。
然后自己躲开他的所有子弹,让他陷入绝望,然后一掌拍碎那颗令人生厌的脑袋。
十秒,最多八秒。
虽然对方枪还没掏出来,但高湛已经能看见对方脑袋四分五裂的美景了。
他小时候喜欢去山里打野猪和老虎,然后拿去镇上卖。
野猪和老虎可比普通人快多了,也皮实多了,但也还是一巴掌就拍死了。
至於枪,高湛在这边活这么多年,还真没怕过这玩意儿。虽然这玩意威力確实不小。
眼前这个身高不过五尺二的洋人,在他眼里,和一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別。
此时,那个高卢利亚人皮埃尔,他將手从怀里抽出来了。
高湛的眼皮突然跳了一下。
那把枪,造型有点诡异。
不是这个时代比较常见的左轮手枪,也不是那些造型五花八门的早期半自动手枪。
而是一把通体哑灰,枪管粗短,侧面一排排气孔,造型圆润的玩意儿,
就像是,怎么说呢?高湛突然想起来自己前世玩过的某款游戏。
那个游戏是五六十年代原子朋克画风,而这把枪,就像是那款游戏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