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尸体解剖这个问题上,一共有以下几条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或者开棺检验,但是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案件中进行尸检的时候,无论家属是否同意,警方都有全力进行解剖,。只要公安机关认为死因不明,就有权力决定解剖,不需要征得家属同意。家属不同意解剖,公安机关照样可以进行解剖。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检验尸体必须及时进行,以防止尸体上的痕迹因尸体变化和腐烂而消失。2。死因不明,就不能排除亲属谋杀的可能。通知家属到场,是公安机关的义务。家属是否到场,是家属的权利。家属是否到场不影响尸体解剖的进行。
但是这个老人的死,并不是刑事案件,最多算是一起意外死亡案件,所以就算老人的死是有疑点的,但是只要陶宇和陶玉与卖鸵鸟肉的那家人达成和解的话,那就不会立案调查,自然也就没有办法强制解剖了。
“他们会答应解剖吗?他们应该是比较传统的那种吧?”唐雪有些担心地问。
确实,在很多的时候,家属都不同意对受害者尸体进行解剖。
一般中国人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那就是自古以来就有死者为大,留个全尸之类,解剖放在古代就是开膛破肚、死无全尸,自古以来不能全尸的大部分是刑罚的结果,鞭尸在文化里是一种极大的侮辱,这对于受害者本人来说是一等一的奇耻大辱,而且,家人要被人开膛破肚的,对于家属来说也还是挺难接受的。
再者,按照标准流程,法医在解剖的时候,为了达到最方便的效果,手法也会比较粗暴,一般先胸腹再颅腔,如果是技术好的给你留个完整的硬脑膜,根据损伤部位看看用哪种切开,四选一不解释,能一字绕脐懒得用别的,缝线看起来似乎不太中看……疑似部位再解剖再给你做个病理切片,就拿脊髓来说,有疑的还要开脊髓腔。这一过程在家属眼中就是对尸体的一种破坏和亵渎,疑似鞭尸。
因此,很多家属都不会同意进行解剖。
如果是刑事案件那还好,警方有权利决定是否解剖,但是在不是刑事案件的情况下,就需要获得家属的同意了。
“你觉得他们兄妹会答应吗?”唐雪不太确定地问道。
“他们会答应的。”韩道明信心满满地说道。
“你这么自信的吗?”唐雪有些怀疑。
韩道明不说话了,只是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
“哼,还卖关子呢。”唐雪嘟起嘴,轻哼一声。
过了几分钟,陶宇兄妹终于讨论结束了。
“我们决定了,我们同意警察对尸体进行解剖!”
唐雪睁大了眼睛,还真让韩道明给猜到了。
“但是你真的可以确定,我母亲的死,没有那么简单吗?”陶宇还是有些犹豫。
“放心吧,你母亲不会白死的。”韩道明拍了拍他的肩,然后非常确定地说。
听到韩道明的话后,陶宇虽然还是有些怀疑,但是仍然还是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