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大壮】
【籍贯:云贵省,石头村】
【家庭背景:父母均为农民,父亲刘二根,母亲王翠花。家中独子。】
看到这里,还很正常。
但接下来的内容。
【履历疑点:根据户籍信息与学籍档案交叉比对,刘大壮于16岁(高二上学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进入少管所服刑。】
【案情简述:高二时期,刘大壮因其女友(同班同学,王小娟)被同校一名高三学生(李强,当地某建筑公司老板之子)骚扰并QJ,在学校后山与李强发生激烈冲突。冲突中,刘大壮用石头重击李强头部,致其重伤,颅骨骨折,最终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判决结果:因刘大壮未满十八周岁,且对方存在重大过错,法院从轻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后续:李强因伤势过重,引发并发症,在半年后死亡。刘大壮出狱后,化名“阿木”,离开家乡,四处流浪卖唱。】
“轰!”
阿木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他手里的那几张纸,让他几乎拿捏不住。
一切都完了。
他最大的秘密,他以为永远不会有人知道的过去,就这么被**裸地揭开了。
“不……不是的……”
阿木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充满了绝望的呜咽。
他猛地抬起头,通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姜初,语无伦次地辩解着:“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是那个畜生!是他毁了小娟!他该死!他该死!”
他像是陷入了某种癫狂的状态,情绪彻底失控。
那是他一生的噩梦。
那个明媚如阳光的女孩,在他面前流着泪跳下山崖的画面。
那个恶魔般的高三学生,满脸是血,却依旧在狞笑的脸。
少管所里冰冷的铁窗,和无尽的悔恨与绝望。
他以为,只要他改了名字,离开了家乡,只要他站上舞台,用音乐麻痹自己,这一切就可以当做没有发生过。
可现在,现实给了他最残酷的一击。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就在阿木即将崩溃的边缘,姜初那平静的声音,稳住了他摇摇欲坠的精神世界。
阿木猛地一愣,呆呆地看着他。
姜初的小脸上,没有鄙夷,没有厌恶,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惊讶。
他的眼神,依旧平静,甚至……带着一丝了然。
“这份资料,是我们的敌人,‘屠草联盟’,挖出来的。”姜初缓缓说道,“最迟明天早上,最快……可能一个小时后,这些内容,就会被他们公之于众。”
“到时候,你猜,热搜的词条会是什么?”
姜初的语气很平淡,却让阿木如坠冰窟。
他能想象得到。
#选秀冠军阿木竟是杀人犯#
#清纯人设崩塌!阿木曾因故意伤害罪入狱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