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只兔子肉他们吃不到,那林陌阳自然也没有资格吃。
在场的知青们,此刻都忍不住狂咽口水。
尤其是马大军跟易学习这种家境比较好的,一瞬间就想到了在家里面吃豆豉回锅肉的画面跟味道。
易学习一脸不甘:“这死瘸子本事这么大的?”
“咱俩去山里好几次,陷阱做了好几个,哪次到最后别说兔子毛,就是兔子脚印都看求不到!”
马大军直勾勾看着林陌阳手上的兔子,眼里闪烁着贪婪的表情。
他巴不得此刻就冲上去,把那三只兔子抢在手里狼吞虎咽。
他老家在省城,爸妈都在单位上当干部,身上的钱跟票从来没少过。
即便如此,在这鸟不拉屎的清水塘大队,有钱有票并没有什么卵用。
只要敢去代销店或者供销社买肉,就得做好请大家一起吃的准备。
否则,就是改造不彻底,有资本主义思想等等的大帽子扣下来。
“屁本事!我给你打瘸了你去抓两只试试?”
“这家伙肯定是运气好,在山里捡到的死兔子,搞不好肉都是臭的!”
他一脸不甘地说道,但是却不经意间一抹哈喇子顺着嘴角冒了出来。
一旁的易学习心痒难耐:“马哥,咱们上次吃肉,还是去年公社杀猪呢。”
“算起来,我们一年没吃到肉了。”
他爸妈是县城里面的工人阶级,跟马大军一样,平日里他们的生活全是最好的。
即便是这样,他们也小心翼翼,不敢光明正大改善伙食。
这一次更是抱着英雄救美的打算,带着大家来沈幼薇面前表现一番。
为此他们刚刚还说沈幼薇跟着林陌阳没有好日子过!
然而现在林陌阳一出场,手里就拎着三只烤兔子。
看这样子,沈幼薇她们三个一人一只呢。
这特么还有天理吗?
这特么还有王法吗?
羡慕的,不仅仅是马大军他们。
一旁的女知青们,此刻也都直勾勾看着林陌阳手上的肉。
一个个绞尽脑汁,看林陌阳的的眼神就像看猎物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