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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七 辨脉法下编第十四(第3页)

其数先微。故知脾气不治。大便硬。气噫而除。今脉反浮。其数改微。邪气独留。心中则饥。邪热不杀谷。潮热发渴。数脉当除。缓脉因前后度数如法。病者则饥。数脉不时。则生恶疮也。

前条太阴以脾言。此言胃。对举而两见贯意。恶疮与屎脓虽不同。其为血热则皆然也。疮者。

如素问所谓膏粱之变。足生大疔。与夫多病痈疽之类是也。

师曰。病患脉微而涩者。此为医所病也。大发其汗。又数大下之。其人亡血。病当恶寒。后乃发热。无休止时。夏月盛热。欲着复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阳微则恶寒。阴弱则发热。此医发其汗。令阳气微。又大下之。令阴气弱。五月之时。阳气在表。胃中虚冷。以阳气内微。不能胜冷。故欲着复衣。十一月之时。阳气在里。胃中烦热。以阴气内弱。不能胜热。

故欲裸其身。又阴脉迟涩。故知亡血也。

数。音速。令。胜。皆平声。此以医误致恶寒发热者言。所以然者以下。申明上文之词。复。

夹衣也。

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属腑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硬。

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可攻。

此举结胸痞气胃实等之当下者。概致叮咛戒慎之意。属脏。主结胸痞气也。故曰。攻之不令发热。属腑。指胃实等也。故曰。不令溲数。谓不可利小便也。

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浆不下。体形不仁。乍静乍乱。此为命绝也。

此节乃此条之总。下五节乃五目。末节。乃总结上文之词。盖指第九篇第四条。而以其不可治者。详言之之意也。

又未知何脏先受其灾。若汗出发润。喘而不休者。此为肺先绝也。

首句乃承上文重起设问之词。若汗出以下。至此为肾绝也。乃五答词。汗出发润。即身汗如油。变文之互词。喘而不休同。然上节曰命绝。此曰肺绝。何也。曰。人以气在则生。气绝则死。

肺主气。气主命。故以总一身而概言之。则曰命绝。及以通下文析五脏而详言之。则又曰肺先绝也。

阳反独留。形体如烟熏。直视摇头者。此心绝也。

此下当有为字。阳反独留。乃承上接下之词。人之有生。气血焉耳。气在则生。气去则死。

死道之常。气先绝也。然血气之交。亦有偏胜而不可以常论者。故曰。阳反独留。言上节之证。

若不先见。则是肺不先绝。阳气反独迟留。阳反独留。则阴先绝。阴。血也。心主血。故次言之。

烟熏。火欲烬而昏暗先形也。直视者。少阴之脉。其支者。从心系上挟咽系目也。摇头者。头为诸阳之会。阴去则阳无所根据附。故不宁也。

唇吻反青。四肢习者。此为肝绝也。

吻。微衮切。口唇边曰吻。肝之脉。其支者。从目系。下颊里。环口里。青。肝之色也。四肢手足也。。汗出焉。习。鸟数飞也。头摇。如鸟之习飞奋振而不已。盖肝属木而主风。脾属土而主四肢。土受木贼。木欲折而风不息。土受伤而欲崩坏也。

环口黧黑。柔汗。发黄者。此为脾绝也。

黧。音黎。口为脾之窍。黧黑。熏黄黑暗。土败之色也。柔汗。俗谓冷汗是也。盖汗者。血之液。血虽阴。行之者阳。脾败。不统血。则阴不守阳不固也。发黄者。脾属土而主肌肉。土欲败而色外夺也。

溲便遗矢。狂言。目反。直视者。此为肾绝也。

矢。与屎同。溲便。遗溺也。肾司阖辟。阖辟废。故二便皆无禁约也。肾藏志。经曰。狂言者。

是失志矣。失志者死。肾主骨。骨之精为瞳子。目反直视者。骨之精不上荣于瞳子。瞳子背而不能转也。

又未知何脏阴阳前绝。若阳气前绝。阴气后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阴气前绝。阳气后竭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温。心下热也。

首句又承上文重起设问之词。下乃答词也。盖五脏绝之先后。不可以上文之次第为拘。故复言脏气之阴阳前后绝竭。有以验之于既死之后。则脏有胜负。绝有迟速。大率可见矣。腋。左右肘胁之间也。成氏曰。阳主热而色赤。阴主寒而色青。其人死也。身色青。则阴未离乎体。故知阴气后竭也。身色赤。腋下温。心下热。则阳未离乎体。故知阳气后竭也。

寸口脉浮大。而医反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寒气相搏。则为肠鸣。医乃不知而反饮冷水。令汗大出。水得气寒。冷必相搏。其人即KT。

KT。与噎通。饮。去声。令。平声。浮为气。故曰无血。大为虚。故曰寒。KT。俗谓之KT。义见下条。

趺阳脉浮。浮则为虚。浮虚相搏。故令气KT。言胃气虚竭也。脉滑则为哕。此为医咎。责虚取实。守空迫血。脉浮鼻中燥者。必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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