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上周跟我逛了一整天的那个人?”
“对啊。”
“怎么,不行吗?”
“上周是流萤,这周是花火。怎么,本人换个造型还得提前跟你报备吗?”我盯着这几行字。
这理直气壮的语气,跟那天在漫展上缠着我嘲讽的小鬼简直如出一辙。
但现在,这个“小鬼”是发消息的人,是坐在城市另一端的、不知道长什么样的、我本以为乖巧可爱到会让人心软的某人。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
“所以那天你在漫展上说自己不认识流萤”
“对呀。”
“说自己没见过流萤”
“对呀。”
“你就在我面前站着,你还说你不认识流萤?”
“因为那时候我是花火嘛。”
对面回得理所当然。
“花火怎么可能会认识流萤。”
“小灰毛,你那天问的是“你认识流萤吗”,可没问“你是不是流萤”哦。我答的可是百分之百的真话。”
我:“……”
好家伙,我居然被这种诡辩逻辑给堵得哑口无言。
四
我盯着屏幕,气也不是,笑也不是。
“那你现在怎么不装了?”
“改头换面变成花火了,就为了换个身份耍我?”
“什么叫“装”啦,多难听。”对面的字打得慢了一点,似乎在认真向我科普她们那个圈子的规矩。
“上周我是流萤,这周我是花火。流萤有流萤的性格,花火有花火的性格。你不也玩游戏吗?这俩本来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所以说,你看到的我是谁,我就是谁。”
——这句话让我愣了一下。
她把界限划得那么清晰,说得那么理所当然,好像这就该是天经地义的铁律。“那上周那个“开拓者大人辛苦了——””
“当然是真的呀。流萤就是那种会好好听你倒苦水、顺着你说话的温柔姑娘。但花火可不是,花火就喜欢看你吃瘪的样子。”
我盯着屏幕。
……所以那天的温柔是温柔,今天的欠揍是欠揍。
它们都算数。
都是同一个人。
——我忽然不知道该不该继续生气了。
气,好像气不起来。
不气,又好像太便宜她了。
最终,我决定不再惯着她。既然你跟我咬文嚼字,那大家就来互相伤害好了。我冷笑一声,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击:
“行啊。既然你坚持“看到的是谁就是谁”的原则,那上周在休息室里,被按在沙发上打得带哭腔求饶的,也是花火大人本人咯?”
这次足足停了一分多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