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张办公桌,三把转椅,一排铁皮文件柜,墙上贴着法院的规章制度和值班表,窗户朝西,百叶窗半开着,四月的阳光从叶片的缝隙里面切进来,在地面上画出了一排排细密的光条。
目光最后落在了门后面衣架上挂着的法袍上。
停住了。
“今天穿这个开的庭?”
“嗯,宣判。”
“什么案子?”
“强奸案,判了七年。”
“强奸案?”陆建国回过头来看了沈清禾一眼,嘴角微微往上翘了一下。“你不是民事庭的吗?怎么审刑事案了?”
“院里抽调的,刑事庭人手不够,让我临时参加合议庭。”
沈清禾靠着自己的办公桌边缘站着,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白衬衫的袖子卷到了小臂中间的位置,露出一截白皙纤细的前臂,衬衫的面料因为扣子系得太紧,在胸部的位置微微绷着,哺乳期F杯的轮廓在白色面料底下撑出了一个饱满的弧度。
“判了七年。”陆建国重复了一遍这几个字,慢慢地走到了衣架旁边,粗大的手指伸出去捏了捏法袍袖子的面料。“重了还是轻了?”
“刑法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七年在量刑幅度的中间偏上,考虑到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不算重也不算轻。”
“法官说的话就是不一样。”陆建国的手指从法袍的袖子移到了前胸的法徽上面,指腹摩挲了一下法徽的金属表面。
“一个字一个字都带着规矩。”
“你想说什么?”
沈清禾的声音淡淡的,但眼睛一直盯着陆建国的手。
陆建国把法袍从衣架上取了下来。
整件黑色的袍子搭在左臂上,右手把衣架挂回了门后面,然后转过身来,面对着沈清禾。
两个人之间隔了不到两米的距离。
“穿上。”
沈清禾的眉毛微微皱了一下。
“我刚脱下来的。”
“爸知道,穿上。”陆建国把法袍往前递了递,那双不大但极其有神的眼睛盯着沈清禾的脸,嘴角的弧度不变,但眼底的光已经完全不是慈祥长辈的温和了。
“爸要操穿着法袍的法官。”
办公室里安静了大概三秒钟。
窗外传来一声鸟叫,很远。
空调的出风口在头顶呼呼地吹着冷风。
沈清禾的嘴唇抿了一下。
然后松开了抱在胸前的双手。
走上前两步。
伸手接过了法袍。
从办公室到第三审判庭,沿着西侧走廊往东走大概四十米,左拐,再走十几米就到了。
周六中午的法院大楼,四楼走廊里空无一人。
大部分办公室的门都关着,灯也没开,只有走廊顶上的日光灯管亮着白惨惨的光。
沈清禾穿着重新披上的法袍走在前面,法袍的下摆几乎垂到脚踝,随着步伐轻轻摆动,陆建国跟在后面,手插在夹克衫的口袋里,脚步不紧不慢的。
审判庭的门没有锁。
上午闭庭以后书记员最后走的,按规定应该锁门,但周六加班的时候保安不来四楼巡查,书记员走的时候大概嫌麻烦没锁,门把手一按就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