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半个小时之久,可以看见他们的身影在教堂墓地走来走去,其间匹克威克先生一直在与他朋友的弃世决定做斗争。再多说什么都是白费力气的;因为有什么语言能超过他们的伟大领袖的一举一动所蕴含的活力与力量呢?到底是图普曼先生是不想归隐,还是他完全无法抗拒对他做的雄辩请求,这都无所谓了,反正他最后不再抗拒了。
“他不管在哪度过余生,”他说,“对他来说都无所谓;但既然朋友们这样看重他这个卑微之人的陪伴,他愿意和他们一起共患难。”
匹克威克先生微笑起来。然后他俩重新回到了伙伴们身边。
正是在这个时刻匹克威克先生完成了他的不朽发现,它不仅仅让他的朋友们感到骄傲与荣耀,也使本国和外国的每一个考古学家都十分忌妒。他们走过了所住旅馆的门口,在村子里走了好一会儿,这时他们才想起旅馆的所在地。在往回走的路上,匹克威克先生看着一块小小的断石,它有半截埋在地里,在一座农舍的门前。于是他停了下脚步。
“这真是奇怪啊。”匹克威克先生说。
“什么东西奇怪呀?”图普曼先生问道,一边急切地察看他四周的一切东西,却偏偏没看到该看的。“天啦,怎么回事呀?”
他十分惊讶的叫喊了一句,因为他看见匹克威克先生双膝着地跪在那块小石头前,带着发现的兴奋,开始用手绢擦掉蒙在石头上的灰尘。
“上面刻有文字哩。”匹克威克先生说。
“真的吗?”图普曼先生说。
“我肯定。”匹克威克先生继续说,一边使劲擦拭,一边全神贯注地辨认。
“我能看清一个十字架,一个字母B,然后是一个T。太好了,”匹克威克先生说着,跳了起来。“这是应该很古老了。也许比这里古老的救济院还要历史悠久。可不能让它被埋没啊。”
他敲了敲农舍的门。一个农夫从屋里出来。
“你知道这块石头的来历吗,我的朋友?”慈爱的匹克威克先生问道。
“不,不知道,先生,”那人十分有礼地回答说,“在我还没出生时它就在那儿了,也许在我们所有人出生之前。”
匹克威克先生很兴奋地看了一眼他的伙伴,“你——你——不是很在乎它吧,我想,”匹克威克先生说,因焦急而有点颤抖。“你愿意把它卖掉吧,呃?”
“啊!可谁要呢?”那人回答说,脸上露出一副很老到的神情。
“我愿马上出十先令买下它,”匹克威克先生说,“只要你愿帮我挖出来。”
匹克威克先生费了很大的力,亲自把石头抱回了旅馆(小石头被铁锹一掘就挖了出来),然后十分小心地把它洗干净并放在桌子上,他的举动让全村人都十分惊讶。
匹克威克同仁们则是无比欢乐,因为他们的耐心与勤勉,他们的清洗和擦拭换来了成功的无上荣光。那块石头不很完整了,上面的铭文既零乱又不整齐,但是以下的部分铭文却看得很清楚:
+
BILST
UM
PSHI
S.M.
ARK
匹克威克先生坐在那里凝视他所发现的宝物,眼中发出高兴的火花。他最大的雄心壮志之一已经实现。在一个因为有丰富的古董而闻名的国家,在一个仍然有往昔遗物的村庄,他——他,匹克威克俱乐部的主席——发现了一块无疑是古董的刻有奇怪而让人感兴趣的铭文的古碑,它没有衣皮之前的很多饱学之士发现。他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这——这个,”他说,“使我打定了主意。我们明天回伦敦。”
“明天!”对他不胜钦佩的信徒们叫道。
“明天,”匹克威克先生说,“必须把这个宝物带回去仔细研究。而且还有另一个原因。再过不久,伊坦斯维尔自治城将举行一次选举,在这次盛会中,佩克尔先生,我最近结识的一位绅士,担任其中一位候选人的代理人。我们要去参加一下,仔细看看这一足以吸引每一个英国人的盛事。”
“太好了。”三个激昂的声音呼应道。
匹克威克先生环顾四周。信徒们的爱戴和热情使他热血沸腾。他是他们的领袖,而且深刻意识到了这点。
“让我们来畅饮一杯庆祝这次幸福的聚会吧。”他说。这一提议,同样得到了一致的赞同。在亲自把那块重要的石头放进,特意向老板娘买来的松木板箱子之后,他在餐桌首席的一张安乐椅中坐了下来,于是度过了一个欢乐愉快的夜晚。
过了十一点以后——匹克威克先生才到为他准备的卧室里去歇息。他打开窗户,把蜡烛放在桌上,然后开始回想这两天里发生的事情。
时间和地点都有利于沉思;教堂中的钟敲了十二点,唤醒了匹克威克先生。第一声敲击庄严地进入他的耳朵,但钟声停止时的那种寂静好像让人无法承受;——仿佛失去了一位伴侣。他感到既紧张又兴奋;他匆匆忙忙脱掉衣服,把蜡烛放到壁炉台上,然后就上了床。
身体困倦却一点睡意也没有,那种徒劳无功的无奈谁都遇到过。匹克威克先生此刻的处境也是如此:他先在**翻上翻去;他艰忍地闭上双眼,像在哄自己睡觉。可没有一点用。不知是他刻意睡觉所做的努力使他更睡不着,还是由于太热,也不知是对水白兰地的缘故,还是由于那张陌生的床的缘故——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他老是很不情愿地不断回想起楼下那些不祥画片,以及晚上他们因那些画片而说起的古老的故事。在反复挣扎半个小时之后,他得出一个沮丧的结论:刻意入睡只是白费力气;于是他坐了起来,穿上了一部分衣服。这样,总比他躺在那里胡思乱想各种可怕事情要好。他看了看窗外——漆黑一片。他在屋子里不停的走动——孤单极了。
他从门走到窗,又从窗走到门,走了许多次后,他突然想到了牧师给他的那份手稿。极棒的想法。假如手稿不能吸引他,那么也可以使他入睡。他把它从上衣口袋里掏了出来,把一张小桌子拉到床边,弄亮烛光,戴上眼镜,然后静下心来开始阅读。字迹十分奇怪,而且手稿又破又脏。题目更叫他大吃一惊;他禁不住十分忧虑地环顾了一下房间。然而想到自己受制于这种疑神疑鬼的情感,他感到实在是非常可笑,于是他调了调烛芯,开始读以下内容。
疯子的手稿
“很好!——一个疯子的!‘疯子’这个词在许多年前是十分令我心慌啊!要是在以前肯定会引起我时常感到的那种恐惧;让我热血沸腾,直到我的皮肤上冒出许多许多的冷汗,我的双脚开始不停颤抖!可是我现在却喜欢它了。真好的一个名字。请问有哪一个君王的蹙眉怒视能比疯子瞪眼那么让人害怕——哪一个君王的绞索和斧头比疯子紧抓的拳头更坚实有力!哈!哈!变成疯子太好啊!——被人们窥视,像铁笼子里的勇猛的狮子——每个夜深人静时都在咬牙切齿地嚎叫,伴随着沉重铁链的欢快的丁当声。疯人院万岁!噢,那是一个多么难得的地方!”
“我至今还记得我担心变疯的那些岁月;那时候我常常从睡眠中惊醒,跪在地上祈求上帝让不要让我受到那种磨难;那时候我逃离欢天喜地的场面,独自躲进一个偏僻的地方,靠注意正在烧干我的脑汁的高热的进展,来度过使人心烦的时光。我知道疯狂混在我的血液里,而且已经渗透到骨髓;我知道上一代没有这种病症,而我是第一个供它在其中死灰复燃的人。我知道它快要发作了;当我缩在一个挤满人的房间的隐秘处时,看到人们在悄悄讨论,指指点点,看着我时,我就知道他们在说一个将要发疯的人;于是我再一次溜走了,躲进了孤独的郁闷之中。”
“这样过了很多年;那是多么漫长难耐的岁月啊。这里的夜晚有时好长好长;但与我那时候经历的那些不眠之夜和可怕的噩梦相比,简直不用提。每当回想起它们,我现在还会发抖哩。那些黑大的影子,带着阴险的嘲笑的脸孔,缩在房间的各个角落,一到夜里就来找我,引诱我发疯。他们用非常低沉的声调告诉我,我父亲的父亲死去的那座老屋的地板上沾有他自己的血,那是他在他疯狂时自己造成的。我把手指塞进耳朵,可他们在我的脑袋里尖叫,整个房间全是他们的声音,说是在他的上一代疯狂没有发作,但是他的爷爷却双手被锁在地上好几年,为的不让他把自己撕成碎片。我知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我太了解真相了。我几年前就知道了实情,尽管他们想尽办法瞒着我。哈!哈!我比他们聪明多了,虽然他们认为我是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