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恒論卷四
陽明上篇
外邪初入陽明,太陽尚有未盡者,謂之太陽陽明,列於此篇計三十九法(據舒本較增)。
一、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原文234鄭論:論陽明病,汗出多,脈應長大,今脈遲而汗出多,殊屬不合。又到微惡寒,表未解,可發汗,明是太陽寒邪,初入陽明,寒邪尚未化盡,故宜以桂枝湯導之也。
【闡釋】此太陽風傷衛,傳至陽明,寒邪尚未化盡,故仍可用桂枝湯,以外解表邪,但必須是裏熱不甚者。此仲景從證不從脈而用桂枝湯解表。
二、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原文235鄭論:按此條,乃太陽之病,太陽之方,並未有陽明脈象病情,實屬不合,理應例入太陽篇為式。
【闡釋】前條是太陽中風與陽明並病,這條是太陽傷寒與陽明並病,無汗惡寒為表實,肺氣郁而不宣的喘證,麻黃湯為對症之方。此條毫無陽明脈象病情,故應如鄭氏所說,列入太陽篇。
三、陽明病,〔若〕能食(者),(為)〔名〕中風;不能食(者),(為)〔名〕中寒。原文190鄭論:按能食為中風,風為陽,陽能消穀也。不能食為中寒,寒為陰,陰不能消穀也。但陽明病,果是何等病情,而見此能食不能食也。
【闡釋】此節言陽明自受風寒之證也。蓋陽明居中土,外之風寒幹之,故俱言中。又陽明胃腑,以納穀為務,風寒既內中,風為陽邪,陽能化穀,故能食也,寒乃陰邪,不能化穀,故不能食也。此以能食、不能食來辨別陽明所受之風、或寒也。
四、脈陽微而汗出少者①,為自和也;汗出多者,為太過。陽(邪)〔脈〕實②因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太過〔者〕,為陽絕於裏③。亡津液,大便因鞭也。原文245①脈陽徽:指脈浮而徽軟。
②陽脈實:指脈浮有力而盛。
③陽絕於裏:指陰液耗攝,陽氣盛極於裏鄭論:論陽明而見脈微,汗出少為自和者,邪衰之征也;汗出多為太過者,又慮陽之外亡也。陽脈實,因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太過則津液太虧,大非吉事,故原文謂陽絕於內者,明明言汗之太過也,汗出則陽必與之俱出,而津液有立亡之機,大便因鞭之所由生,而危亡之機,亦於此見也。
【闡釋】本節指津液外亡,陽無陰制則燥熱益甚,腸中乏液以潤,大便因而鞕結。故無論是自汗或發汗,皆不可太過,而使津液耗損,腸中乾燥,造成大便鞭的變證。鄭氏更進一層指出“汗出則陽必與之俱出,………而危亡之機,亦於此見也”的卓識。
五、問曰:陽明病,外證④雲何?答曰:身熱,汗自出,(而)不惡寒,反惡熱也。原文182④外證:就是表現在外面的證候。
鄭論:太陽症,發熱惡寒,惟陽明病發熱不惡寒,以此別之。
【闡釋】身熱汗出,為太陽、陽明共有證狀,在臨床鑒別上,鄭氏說。“太陽症發熱惡寒,陽明病發熱不惡寒”,僅言其大概,而應補充。太陽脈浮,陽明脈洪大;太陽無裏實證,陽明有裏實證;太陽證的發熱是翕翕發熱,而熱在體表,陽明病的發熱是蒸蒸發熱,是熱從內蒸。以此別之,更為精審。
六、問曰:何緣得陽明病?答曰:太陽病,若發汗、若下、若(到)〔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乾燥,因轉屬陽明,不更衣⑤,內實⑥,大便難〔者〕,此名陽明也。原文181⑤不更衣:即不大便,古人入廁,雅言更衣,因此更衣又為大便的通。
⑥內實:腸中有燥屎結滯。
鄭論:此由太陽病,因汗、吐、下後津液大傷,胃中乾燥,遂成內實,不更衣,大便難之症作,故稱之曰陽明病,的確不易。
【闡釋】陽明腑證,有因本經熱盛,自然化燥而成的;有因誤治傷津,病邪化熱化燥內傳而成的。本條即由太陽病誤治而轉屬陽明腑實證。既言內實,必然有腹滿痛,便閉燥煩等實象。
七、問曰:病有(一日得之)〔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者,何也?答曰:雖得之一日,惡寒將自罷,即自汗出而惡熱也。原文183鄭論:發熱惡寒,太陽症也,而雲陽明,是太陽之寒邪已至陽明,而寒邪尚未化盡耳。若化盡,轉瞬即獨發熱不惡寒,而為陽明之本症也。時稱瘟疫獨發熱不惡寒,仍是一陽明證也。時書紛紛聚訟,以為仲景只知有傷寒,而不知仲景之陽明證,即溫熱之柱腳也。
【闡釋】鄭氏指出“瘟疫獨發熱不惡寒,仍是一陽明證也”,是有其獨特見解。溫病總是一個熱病,麻杏石甘湯、白虎湯、白虎加人參湯、大、小承氣湯,皆治溫病之方也。
八、問曰:“惡寒何故將自罷?”答曰:“陽明居中,〔主〕土也①,萬物所歸,無所複傳,始雖惡寒,二日自止(者),此為陽明病也”。原文184①主土:土是五行之一,脾胃隸屬於土。由於脾和胃的生理機能以及病態表現的不同,所以有脾屬陰土,胃屬陽土的分別,又因土的方位在中央,所以說陽明居中主土。
鄭論:按惡寒將自罷者,是這太陽之寒邪,至陽明地界,陽明主燥,乃多氣多血之府,邪至而從燥化,則寒變為熱,遂不寒,而獨發熱也。
【闡釋】此承上條說明陽明病惡寒自罷的原因,亦即揭出胃家邪實之所由成也。原文在未答惡寒何故自罷之前,先敘陽明的部位、功能、性質、病理並隱寓治法,言脾胃同屬中土,胃居體之中部,有納水穀的功能,其性主燥,胃燥太過,則三焦之邪,皆聚於胃,邪入之必成燥化,因燥成實,邪即留中不去,必待下之而後愈。惡寒一證,雖初病時見之,至二日邪從燥化後,必然自罷,此即陽明病惡寒自罷之理。
九、本太陽(病)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也。原文185前段鄭論:太陽病,本應汗解,汗發不透,是寒邪阻滯氣機,逆而不出,遂傳至陽明,而成陽明症也。
【闡釋】此節說明太陽病轉屬陽明的另一原因為發汗而汗出不徹,以致表邪不得外解,反而內傳化燥,因而轉屬陽明。與前4條太陽病轉屬陽明是發汗而汗出過多,津傷化燥而邪內傳,顯然不同。故證候的傳變與治療的得當與否,實有密切關係。
十、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則)外未解也,其熱不潮,(又)未可與承氣湯(主之);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至〕大泄下。原文208後段鄭論:按汗多微發熱、惡寒,在久病陽虛之人見此,則為亡陽之征。若新病太陽症之人,而見此者,則為邪將去之兆,並未見潮熱,是邪未入陽明,未可與承氣湯。若陽明症見,而又有腹滿不通,可與小承氣湯,是斟酌元氣、邪氣之盛衰,而令其勿大泄,慎重之意也。
【闡釋】本條可分兩節。第一節“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未可與承氣湯,此表證未盡解,不可使用下法。第二節“若腹大滿不通者,……勿令至大泄下。”說明裏實證固應攻下,但燥結未甚,只宜小承氣湯微和胃氣,不宜大承氣湯峻攻。
小承氣湯方(校補)
大黃四兩(酒洗)厚樸二兩(炙去皮)枳實三枚大者(炙)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溫二服。初服湯當更衣,不爾者盡飲之,若更衣者,勿服之。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此大承氣湯去芒硝,積、樸用量亦少,藥力自比大承氣為輕,則勢緩矣。治痞滿實而不燥的症候。大黃可瀉下實熱;枳實、厚樸消腹脹痞滿。其臨床證候與大承氣湯類似,但較輕。各種急性熱病,治之皆有效。
十一、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鞭者,與小承氣湯(主之),〔和之愈〕。原文250鄭論:按汗、吐、下三法,無論何法,皆是損元氣,亡津液之道,津液傷,則燥氣立作,故有微煩,二便數、鞭之症,與以小承氣,和其胃氣,除其煩熱,其病自已。
【闡釋】太陽病治之不當,津液受傷,熱邪入裏,致見心煩,小便數,大便鞭等,此津傷氣滯,以小承氣湯和之則諸症自愈。
十二、傷寒吐後,腹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原文249鄭論:按腹脹滿,胃家未大實者,可與小承氣湯,俾和其胃氣,以泄其邪熱,乃為合法。若因吐後而中州大傷,以致脹滿者,此是胸中胃陽,因吐而傷,宣佈失職,濁陰僭亂,堵塞中宮,宜溫中健脾,俾胃氣宣暢,而脹滿自消,此又非調胃承氣所宜也,學者臨證,宜細求之。
【闡釋】若因吐後,見到腹部脹滿,有兩種情況。其一在上之邪,雖得到排除,而在下之病邪,卻化燥成實,此時應用下法,但究因吐後,中氣必然受傷,雖有實邪內聚,又不宜峻下,調胃承氣湯是為最適當的方劑。其後有如鄭氏所雲:“若因吐後,而中州大傷,以致脹滿者,…宜溫中健脾,俾胃氣宣暢,而脹滿自消。”豈可複用下法,以重傷其正,調胃承氣決不可用。筆者認為當用理中湯加砂仁、公丁香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