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恒論卷七
少陽篇計二十一法(據舒本校補)一、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①,胸脅苦滿②,默默不欲飲食③,心煩喜嘔④,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鞕、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者,小柴胡湯主之。原文96①往來寒熱:惡寒時不知熱,當熱時不知寒,寒和熱間代出現,即所謂間歇型熱。
②胸脅苦滿:謂胸脅部有苦悶的感覺。因少陽脈循胸脅,邪入其經,所以胸滿。
③默默:靜默不言也。
④喜嘔:即是時常作嘔。
鄭論:按少陽當陰陽交會之中,出與陽爭則熱生,入與陰爭則寒作,故有寒熱往來也。胸脅滿,默默不欲食者,肝邪實而上克其土,土畏木克,故不欲食。心煩喜嘔者,肝喜發洩也。甚至或煩、或咳、或渴、或腹痛、或心下悸、或小便不利,種種病情,皆係肝木不舒所致也。故以小柴胡主之,專舒木氣,木氣一舒,樞機複運,而諸證自釋矣。
【闡釋】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這是小柴胡湯的主要證候,以下的或然證,並不是用小柴胡湯的主要目標。鄭氏所按已詳盡矣,無庸贅述。
小柴胡湯方(校補)
柴胡半斤黃芩三兩人參三兩半夏半升(洗)甘草(炙)生薑各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若胸中煩而不嘔者,去半夏人參,加栝蔞實一枚。若渴,去半夏,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栝蔞根四兩。
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三兩。若脅下痞鞕,去大棗,加牡蠣四兩。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四兩。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枝三兩,溫複微汗愈。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半升,乾薑二兩。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小柴胡湯乃表裏兩解法,亦轉輸調和之方。柴胡乃少陽主藥,可升陽達表,力能輸肝木之滯機,宣暢氣血,使半表半裏之邪得從外宣。黃芩苦寒,能清胸腹之熱,使半表半裏之邪得從內徹。《本經》稱柴胡推陳致新,黃芩主治諸熱,柴、芩合用,能解半表半裏之邪,半夏、生薑調理胃氣以止嘔,人參、棗、草益氣和中以養正。本方寒熱並用,攻補兼施,有疏利三焦氣機,調達上下升降,宣通內外,運行氣血之功,八法中列入和劑。關於此方除用治少陽經症外,鄭氏在《醫法圓通》中說:“治發熱、口苦、耳聾,其脈弦者,又治太陽、陽明二經發熱不退,寒熱往來。隨即舉出其圓通應用六條:(1)治兩脅脹痛;(2)治頭響,兩側脹;(3)治兩耳紅腫痛甚;(4)治瘧疾;(5)治吐酸不食;(6)治婦女熱入血室,譫語。筆者用以治肝咳,其由於肝陽不足者,用小柴胡湯去參、棗、生薑,加乾薑、五味、桂枝以溫肝利肺而咳愈;如因肝陰不足,肝火上逆,治當滋肝、降火、潤肺,用小柴胡湯去參、薑、棗、加貝母、知母、石膏治之。又曾治胃脘脹痛,其症狀為口苦、目眩、胸脅滿悶,脘腹時作脹痛,稍多食則大便溏,日四五次,舌質淡紅,苔膩,脈弦細,治以小柴胡湯加公丁香,吳茱萸,二劑而痊癒。現代用以治療具有本方主症的多種疾病,如感冒、扁桃腺炎、流行性腮腺炎、各型肝炎、膽囊炎、胸膜炎、腎炎及產後發熱、長期潮熱等,只要加減適宜,均能收到良效。更有用本方以通小便、止泄瀉的,可能與原文所謂“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的作用有關,足見其制方之精當與應用之廣泛了”。
二、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幹、目眩也。原文263鄭論:按少陽稟風火之髒,口苦咽幹者,膽有熱也,膽液乃目之精,今為熱擾,精氣不榮,故見眩也。
【闡釋】諸家注傷寒者,大多以口苦、咽幹、目眩為少陽病之提綱。鄭氏僅釋三者之成因而不說是少陽病之提綱。舒馳遠亦僅謂此少陽之腑證也。口苦、咽幹、目眩,少陽病自然可以見到,但就不得為提綱。如陽明上篇16條的:“陽明中風,口苦咽幹”。同篇17條雲:“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太陽中篇49條雲:“氣上沖胸,起則頭眩”。太陽上篇21條亦雲:“心下悸,頭眩身瞤動”。這說明口苦、咽幹、目眩等證,太陽病、陽明病都有,把它作為提綱看,在臨床沒有多大價值。相反把本篇第一條:“寒熱往來,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的小柴胡證作為少陽病提綱,還全面得多。在臨證時,應把兩條結合起來,這樣就全面了。
三、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躁)〔煩〕而悸。原文265鄭論:按少陽證,本宜和解,原不在發汗之例,強發其汗,血液被奪,則胃必(躁)〔燥〕,胃(躁)〔燥〕而譫語生,此條可謂少陽轉陽明,立論方可。
又按燥與悸,本係兩證,燥為熱邪,悸為水邪,此以籠統言之,大非少陽立法。
【闡釋】三陽證均有頭痛發熱,但在部位上有區別,太陽痛在腦後,陽明痛在前額,少陽痛在兩側。今頭痛發熱而脈弦細,正是少陽的主脈,與太陽頭痛發熱脈必浮,陽明頭痛發熱脈必大,亦有明顯的不同。少陽病邪不在表,是以禁汗。鄭氏曰:“強發其汗,血液被奪,則胃必燥,胃燥而譫語生”。所論甚是。
胃和則愈可有兩種情況,一是胃氣自和而愈,一是治療得當而愈,可用調胃承氣湯治之。
四、少陽中風①,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躁)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原文264①中風:此處當解作外邪的總稱,包括傷寒在內。
鄭論:按少陽屬相火,今得中風,風火相煽,壅於上竅則耳聾目赤,壅於胸中則滿而煩躁,當此時也,正當小柴胡加開鬱清火去風之品,切切不可吐下。前條原有當下、當吐、與不當下、不當吐之禁,若妄施之,則驚悸立作矣,可不慎歟?
【闡釋】此條合前條是治療少陽病的三禁,不問其為傷寒或中風,只要病在少陽,均當禁用汗、吐、下三法。因少陽病邪不在表,所以禁用發汗;病不在裏,腸胃沒有燥屎結實,所以禁用攻下;雖有胸滿而煩,卻非胸中邪實,所以禁用吐法。鄭氏釋耳聾、目赤、胸中滿而煩為風火相煽,亦是正確的。若誤吐下,則誅伐無過,反致損氣耗液,而引起心悸、驚惕等變證。
五、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原文270鄭論:按三陰、三陽,各有界限,當三日後,應歸三陰,而其人反能食不嘔,可知太陰氣旺,旺不受邪,理勢然也。
【闡釋】診斷病邪傳變,應當以現有證狀為依據,方可決定其傳與不傳。鄭氏說:“能食不嘔,可知太陰氣旺,旺不受邪,理勢然也”。正足以說明不能為傳經規律所拘。
六、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原文271鄭論:按少陽當三日而脈小者,邪已衰也,故斷其欲已。
【闡釋】根據傳經規律,傷寒三日,應為少陽受病,脈當弦緊,今脈小者,邪氣微而病退,為欲愈的徵象。亦即鄭氏所說“邪已衰也,故斷其欲已”,筆者認為不能單憑脈以定證,必須證狀見減的,庶為欲愈。如脈小而證狀加劇,則為正衰邪盛,非欲愈之征。
七、少陽病欲解時,從寅至辰上。原文272鄭論:按六經各有旺時,邪氣衰者,每于旺時自解,正所謂正旺而邪自退也。
【闡釋】本條指出少陽病欲解的時間,其精神與太陽病,陽明病欲解時同一意義。寅至辰上即每日上午三點至九點之間。
八、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煩躁)〔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①。原文269①陽去入陰:就是去表入裏的意思。
鄭論:按身無大熱者,表邪將盡也,其人煩躁者,邪入陽明之驗也,又並無三陰證據,何言陽去入陰,於理法不合,姑錄之,以俟高明。
【闡釋】鄭氏雲:“無三陰證據,何言陽去入陰,於理法不合”。此應解“陽去入陰”為由表證“陽”入裏證“陰”之謂也。陰者指裏而言,非指三陰也。
九、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頭)〔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原文99鄭論:按項強、身熱惡風者,太陽之表證也。口渴而手足溫者,胃中有熱也。脅下滿者,少陽氣機為寒束也。法宜桂枝湯加粉葛、柴胡、花粉之類,於此病庶為合法,若專主小柴胡湯,似未盡善。
【闡釋】本條有太陽表證,複有陽明裏證,更有少陽證,即脅下滿者,少陽氣機為寒束也。據“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之義,則可用小柴胡治之。鄭氏則認為專主小柴胡湯未盡善,而主桂枝湯加粉葛、柴胡、花粉之類,是三陽症狀兼顧,更為全面,理法可從。
十、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溫)〔腹〕中急痛(者),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與)小柴胡湯主之。原文100鄭論:按陽脈澀者,陽虛也,陰脈弦者,陰盛也,法宜扶陽祛陰。若腹中急痛,則為陰寒阻滯,小建中湯力弱,恐不能勝其任。余意當以吳萸四逆湯,小柴胡湯更不能也。
【闡釋】腹中急痛,多屬虛寒證,所以金匱有虛勞裏急,腹中痛的記載,都用小建中湯建立中氣。但鄭氏認為小建中湯力弱,主用吳萸四逆湯,一舉祛邪外出。其實本條為少陽病兼裏虛寒證,脾胃之陽氣不能流暢,故腹中急痛,與小建中湯調和氣血,建中止痛,自屬正治。服後腹痛止,而少陽證不差者,再用小柴胡湯以和解少陽。
十一、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複下之,胸(腹)〔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乾薑湯〔主之〕。原文147鄭論:按少陽證,法當和解,汗、下皆在所禁之例,今既汗、下之,而胸(腹)〔脅〕滿微結者,是下之傷中,濁陰得以上僭也。汗之而太陽傷,以致氣化失運,小便所以不利也。又見寒熱往來,少陽證仍在,主小柴胡湯加桂枝、乾薑,三陽並治,實為妥切。
【闡釋】太陽病汗、下後,則邪當解。今不解而見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又見寒熱往來等證,是邪陷少陽,複有太陽之表,陽明之裏,此三陽並病。故鄭氏曰:“主小柴胡湯加桂枝、乾薑,三陽並治,實為妥切”。
柴胡桂枝乾薑湯方(校補)
柴胡半斤桂枝三兩(去皮)乾薑二兩黃芩三兩栝蔞根四兩牡蠣二兩(熬)甘草二兩(炙)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煩,複服汗出便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