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辨不可下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属性: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不可下。下之则心下痞硬。
。与涩同。此下六条。即前十五篇第二条以下之六条。又以不可下再出。痞硬。即结胸痞气。
动气在右。不可下。下之则津液内竭。咽燥。鼻干。头眩。心悸也。
头眩者。肺属金。金衰不能制木。木甚则风生也。然木甚火必炽。而肺太阴之脉。行手少阴心主之前。心为火脏。所以悸也。
动气在左。不可下。下之则腹内拘急。食不下。动气更剧。虽有身热。卧则欲。
腹内拘急。食不下者。厥阴肝脉挟胃。络肝也。身热。胃合于脾。脾主肌肉而统四肢。然则欲者。里寒也。
动气在上不可下。下之则掌握热烦。身上浮冷。热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掌握热烦者。手少阴心之脉。抵掌后兑骨之端。入掌内后廉。手心主之脉入掌中也。身上浮冷者。火败而土无气也。热汗已下。汗生于血而主于心。心属火。败则液不敛。剧则自求救也。
动气在下。不可下。下之则腹胀满。卒起头眩。食则下清谷。心下痞也。
卒。清勿切。腹胀满。肾痹也。头眩者。肾少阴之脉。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肝主风也。食则下清谷者。水横溢也。心下痞者。肾主气。其脉之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也。
咽中闭塞。不可下。下之则上轻下重。水浆不下。卧则欲。身急痛。下利日数十行。
上轻。以咽言。下重。以胃言。水浆不下以下。详下重之状也。卧则欲身急痛者。胃主肌肉而统四肢也。下利。土败而水无制也。盖咽门小肠。太仓胃腑之传送也。故应病如此。夫汗下者。法之对比也。两比以示教。前哲之心亦甚深切矣。后学当仰体。
诸外实者不可下。下之则发微热。亡脉。厥者当脐握热。
诸外实。指凡一切邪在表而言也。发微热。邪入里也。亡脉。阳内陷也。握。持也。谓当脐有热。持而不散。盖以热入深者言也。
诸虚者不可下。下之则大渴。求水者欲愈。恶水者剧。
恶。去声。诸虚。指凡一切汗吐下后。若亡血。与精气夺。肉脱色败。脉不应者言也。大渴。
津液竭也。求水。阳回也。恶水。无阳也。然虚乃上文实之对。亦两比之意。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
意欲得温。微弦为虚。虚者不可下也。
此举第十五篇第五条后二节。而复以不可下重出。下文乃言下之之变也。
微则为逆。咳则吐涎。下之则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则胸中如虫啮。粥入则出。小便不利。两胁拘急。喘息为难。颈背相引。臂则不仁。极寒反汗出。身冷若水。眼睛不慧。语言不休而谷气多入。此为除中。口虽欲言。舌不得前。
啮。音孽。首二句乃总前第十五篇第五条。后两节之两首句。而通互其意。下之以下。言变证也。寒以虚言。故曰反汗出。身冷若冰也。不得前。犹言不能出也。舌主于心。较之声属脉之前条。则此为重矣。亦两比也。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浮反在上。数反在下。浮为阳虚。数为无血。浮为虚。数为热。浮为虚。自汗出而恶寒。数为痛。振寒而。微弱在关。胸下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于胁。振寒相搏。形如疟状。医反下之。故令脉数。发热。狂走见鬼。心下为痞。小便淋漓。小腹甚硬。小便则尿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