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邮箱里还保存着租房时的电子合同。合同上留着一个属于房东的通讯地址。我把合同打开,看了很久,又把文件关掉。
十多天以后,老高给我转来一则寻人启事。照片上的人是房东,家属说他已经失踪七天。
老高记得我提过这个人,问我是不是以前那个房东,又问我要不要向警方提供线索。我把寻人启事上的日期和赵小姐发来消息的时间对了一遍。
她在群里询问地址后的第三天,房东失踪了。
我盯着他的照片看了很久,最后告诉老高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赵小姐问过我地址。
我没有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