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床边。
双手交叉抱在胸前。
【猥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条在脑子里自动运转,像嵌在主板上的芯片,不需要主动调取就会弹出来。
但法条弹出来之后,紧跟着弹出来的是另一个声音。
“你一个法官,打电话报警,告诉派出所的人说,自己的公公跟自己要了一条内裤?”
沈清禾闭上眼睛。
他说得对不对?
从法律层面来说,不对,猥亵就是猥亵,不因受害者的职业身份而改变行为定性。
从社会层面来说。
从现实层面来说。
沈清禾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
临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最年轻的法官,去年刚通过员额法官遴选,竞争比是十二比一,上个月的绩效考核排名全庭第三,庭长专门在例会上点名表扬过。
这些,全部会毁掉。
不是因为法律,是因为舆论。
“法官被公公索要内裤”这个标题一旦出现在本地新闻、微博热搜、或者哪怕只是法院内部的小道消息里,她的职业生涯就结束了,不是被开除,是她自己没法再坐在那张审判席上了,每一个站在她面前的当事人、每一个坐在旁听席上的家属、每一个走廊里跟她擦肩而过的同事,脑子里都会闪过那个画面。
法官的权威建立在不被质疑的尊严之上。
这个尊严一旦出了裂缝,就再也补不回来了。
沈清禾站起来,走到窗边。
窗外是锦澜山庄的公共花园,冬天的灌木丛只剩光秃秃的枝条,路灯亮了,橘黄色的光洒在冷硬的水泥地面上。
手机震了一下。
低头看,是林嘉欣发的微信。
“沈法官,明天中午一起吃?食堂换了新菜单,据说有酸菜鱼。”
沈清禾回了一个“好”字。
然后退出微信,锁屏。
站在窗边站了大概五分钟,什么都没想,又好像什么都在想。
楼下传来王淑芬喊吃饭的声音。
“清禾,下来吃饭了!汤好了!”
“来了,妈。”……
晚饭在餐桌上吃的,四个人,沈清禾、陆建国、王淑芬、周姐。
知行被周姐抱在怀里,已经吃过辅食了,坐在婴儿餐椅上啃一块磨牙饼干。
排骨汤炖得很烂,汤色奶白,上面飘着几粒枸杞和两片姜。
“这汤熬了三个小时,你多喝点,下奶。”王淑芬给沈清禾盛了一大碗。
“谢谢妈。”
“明远打电话了没?到省城了吗?”
“到了,下午发的消息。”
“那就好,哎呀,这孩子也是的,一出差连饭都不知道好好吃,宾馆附近有没有像样的馆子……”
王淑芬开始了例行的絮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