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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文部分005(第1页)

二、古文部分005

塞翁失马

选自《淮南子》

近塞(1)上之人,有善术(2)者,马无敌亡而入胡。人皆吊(3)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数月,其马将胡骏马而归。人皆贺之,其父曰:“此何遽不能为祸乎?”家富良马,其子好骑,堕而折其髀(4)。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一年,胡人大入塞(5),丁壮者引弦(6)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7)。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

【注释】

(1)近塞:靠近边塞。

(2)善术:推测吉凶掌握术数。

(3)吊:宽慰。

(4)髀:大腿。

(5)入塞:入侵边塞。

(6)引弦:拿起武器。

(7)十九:十分之九。

【译文】

靠近边塞居住的人中间,有一位擅长推测吉凶的人。某次,他的马不知道什么原因跑到了胡人的居住地。人们都过来劝说他。那老人却说:“这难道不是一种福气吗?”过了几个月,他的那匹马将胡人的马也给带了回来。人们都过来祝贺他。那老人便说:“这难道不是一种灾祸吗?”他的家中有很多匹好马,他的儿子爱好骑马,(有一次)骑马摔断了大腿。人们都前过来慰问他。那老人说:“这不是一件好事吗?”过了一年,胡人大举进攻边塞,健壮男子都拿起武器去作战。靠近边塞的人,十分之九都死亡了。这个人仅仅因为腿瘸的缘故免于征战,父子俩一同保全了性命。

寡人之于国也

选自《孟子》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1),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2)。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3)”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4),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5),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6)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7),途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8),斯天下之民至焉。”

【注释】

凶:饥荒。

粟:粮食。

何也:什么缘故呢?

以五十步笑百步:那些逃跑了五十步的士兵,竟耻笑逃跑了一百步的士兵。

不违农时:不妨害农业生产的季节。

始:开端。

检:约束制止。

王无罪岁:归罪到年成。

【译文】

梁惠王说:“我治理国家,真是操心透了。河内地方出现了饥荒,我就让那的百姓迁移到了河东,并把河东的粮食运送到河内。河东有了饥荒,也同样这样做。我曾经考察过邻国的政事,没有谁能像我这样尽心尽力的。可是,邻国的百姓也并不因为这样少,我的百姓也并不因我的做法而增多,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说:“您喜欢战争,那我就用战争为您打个比喻吧。战鼓咚咚地响,刀锋刚一交火,有的士兵就抛下盔甲,拖着兵器向后逃跑。有的士兵跑了一百步停住脚,有的士兵跑了五十步停下来。跑了五十步的士兵,竟耻笑跑了一百步的士兵,这样做可以吗?”惠王说:“不可以。他们也只不过没有跑到一百步,但这也是逃跑呀。”孟子说:“大王如果明白这个道理,那就不要希望百姓的数量比邻国多了。如果兵役徭役不影响到农业生产,粮食便吃不完;如果细密的鱼网捕不到深的池沼,鱼鳖也吃不光;如果拿着斧头按时节上山伐树,木材就会用不尽。粮食和鱼鳖富富有余,木材用不完,老百姓就对生养死葬没有什么遗憾了。百姓没有遗憾,就是王道的开始了。如果分给百姓五亩大的宅园,种植桑树,五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以穿丝绸了。鸡狗和猪等家畜,百姓能够按时令饲养,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就可以吃肉了。如果老百姓家有百亩的耕地,官府不去影响他们的生产劳动,几口人的家庭肯定不用挨饿了。如果实在地办好学校,不断地用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理论来引导老百姓,那头发胡须都花白的老人也就不用自己辛苦地背着或顶着重物在路上行走了。七十岁以上的人有可以穿上丝绸的衣服,可以吃上肉,普通百姓都可以吃饱穿暖,如果这样还不能实行王道,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如今的梁国,富人家的猪狗都可以吃掉了养活百姓的粮食,却并不制止;道路上到处都有饿死的人,却不开仓救济。有的老百姓都死了,却说:‘这不是我的罪过,而是收成不好。’这种说法和拿着刀子杀死了人,却说‘人不是我杀的是兵器杀的’,又有什么不同呢?大王如果归罪到年成,那么天下的老百姓就会投奔到梁国来了。”

郑伯克段于鄢

选自《左传》

初,郑(1)武公(2)娶于申(3),曰武姜(4),生庄公及共叔段(5)。庄公寤生(6),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7)。”请京(8)。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9)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10),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11)。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12)、北鄙贰于己。公子吕(13)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14),至于廪廷。子封(15)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大叔完聚(16),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17),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18)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19)。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20)。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21),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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