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勇敢的对孩子说“不”
每个孩子都应学会独自面对挫折,家长没有必要满足孩子永无止境的要求。当孩子的要求违背原则或不符情况的需要,家长要有勇气坚持说“不”以维持原则。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诺伯特·罗素认为:那些在童年就孤独的人要比受到宠爱的人日后更会成功;一个不具备精神独处能力的人,不可能成为伟人。
小凯缠着妈妈说:“妈咪,帮我买一套新的儿童游泳池。”“怎么了?”“我不喜欢这个旧的了,带我去买一个新的。”“小凯,妈好累了,我们明天再买。”她跺脚道:“现在!”“小凯,拜托,我们今天已经出去好几趟了,先是去游泳,接着又和你去骑马,然后又去游泳了,我们明天再去买游泳池,好不好?”“现在,我现在就要一个新。”妈妈实在太累,所以不停得向女儿解释。可是女儿又哭又叫,还不停地对妈妈又踢又骂。最后,妈妈只好投降,开车带小凯到店里去搬了一个新的,比原来更大的儿童游泳池。
由于爸爸和妈妈离婚,所以妈妈对小凯有一份深深的歉意,为了弥补这个遗憾,她对小凯真是有求必应。而小凯也掌握了妈妈这种心态,所以对她予取予求。如果妈妈拒绝她的不合理要求,她就装者特别沮丧。妈妈不忍心看她痛苦,认为不该剥夺任何令她快乐的事物。
其实妈妈没有理由满足小凯的任性,除非她有把握永远这样纵容小凯,直到她死。如果妈妈能永远保护小凯,使她免受沮丧的痛苦,她就根本不须要学习独自面对挫折。在这种情况下,妈妈便只好继续扮演可怜的奴隶的角色。继续接受她的小暴君无理的脚踢和辱骂,继续让她任性,不尊重妈妈,对她予取予求。
家长不能这样顺从孩子无止境的央求。
小琳是个三岁的小女娃,他站在在廉价商店的玩具柜前乞求妈妈。“小琳,你要什么?”“那个。”小琳指着玩具手风琴,一面还迫不及待想用手去碰。“不行,这太吵了,你不要这个,妈妈买一辆小汽车给你。”小琳哭着不走:“我不要小汽车,就要那个。”。妈妈不理她,继续看对面的橱柜。小琳抱着妈妈的腿大哭:“我要,我要,我要。”“天啊-.好!好!好!买给你。”服务小姐将包装好的玩具递给妈妈时,小琳抢先接起来。“回家再玩,在这里玩会吵了别人。”小琳气得又哭起来:“现在!现在!现在!”“好!你拿着,但是不能打开。”小琳接过手时便立刻拆开包装纸拿出玩具来玩。妈妈也无可奈何了。她把玩具手风琴一伸一拉,制造出一声声噪音。“好了,小琳,你现在已经知道怎么玩了,收起来,回家再玩,否则我要拿走。”她还是又推又拉。妈妈把玩具抢过来,她又大叫出声,妈妈只好再还给她。她继续一推一拉,妈妈开始觉得不耐烦了。“等我们离开这个店,再玩,好不好?”小琳根本充耳不闻,最后妈妈把孩子拉到外面。“你真叫我生气,你就不能等到外面才玩吗?”
在这个例子中,妈妈缺乏说“不”的勇气,也不敢面对小琳的坏脾气,所以妈妈似乎总是受小琳的压制。
我们本来就不应该满足孩子对玩具无止尽的要求,也没有必要每次带他上街都买一种玩具给他。这种纵容的作法只会让他觉得要求大人买玩具是他的权力。他心里会想:“如果妈妈不买玩具给我,就是不爱我了。”其实他对这些玩具并不见得真的有兴趣;而只是想证明妈妈会为他付出。玩具本身的价值并不多,而且他可能很快就甩掉它了,让妈妈为他付出才是最重要的目的。
玩具当然有其存在价值和必要性。我们可以在特殊节日将玩具当成礼物或是作为季节性的娱乐工具,例如,春天跳绳、夏天玩棒球和水球、冬天则有其他的户内玩具等。带小孩子上街,这对他也是一种生活经验,他可以建立对金钱和逛街的观念。如果我们无限的满足他的要求,他会以为我们可以无止尽的供应金钱,而且曲解物质的价值。
如果小琳的妈妈更注意合理的讨他欢心并维持不随便买东西的态度,她一定更能表现出对小琳的感情和关心。像例子中所描述的,她完全不能建立起规则,因为她缺乏勇气,害怕孩子的报复行为,因此不敢说“不”,也不能坚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