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薛存义①之任序
题解
本文做于柳宗元在永州之时。这篇文章是柳宗元为薛存义送别所做,以此来勉励薛存义。文中的观点非常新颖,作者认为,官吏抽取了百姓的赋税,就好像是受到了百姓的雇佣,应该公平地善待自己的百姓,为百姓办事。这在封建时期的中国,可说是非常先进了。
原文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②,崇酒于觞③,追而送之江之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七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士者,出其十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直,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蚤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④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
注释
①薛存义:河东(泛指今天的山西)人,曾任零陵县(今属湖南)代理县今,政绩卓著。
②柳子:自称。俎:古代祭祀之时盏食品的礼器,此处指盛肉的器具。
③觞:古代蛊酒的器具。
④考绩幽明:考核官吏政绩的优劣,决定其升降。
译文
河东人薛存义就要离开这里了,我带上装满肉和酒的器具,赶到江边去为他送行,请他饮酒吃肉。并且告诉他说:“凡是在地方担任官吏之人,你知道他们的职责是什么吗?大概是为百姓办事的奴仆,而不是去奴役他们的百姓罢了。凡是依靠耕种生活的百姓,从他们的收入中抽出十分之一来雇佣官吏,让官吏可以公平地为自己办事。而现在官吏拿了百姓的钱却没有尽忠职守,到处都是如此。他们岂止是不尽忠职守,还进而窃取百姓的财产。假如你家中雇佣有一名仆人,他接受了你的佣金,怠慢了你的工作,还偷盗你的物品,那么你肯定会非常气愤,肯定会撤掉他的差役,对他进行处罚。当今天下的官吏就好像这个仆人一样,但是百姓却不敢随意发怒,去撤掉他们的职位,去对他们进行处罚,这是为什么呢?有人会说:情况不一样啊。可是情况不同,但是道理却是一样的,我们百姓如何忍受呢?凡是通情达理之人,怎么会不诚惶诚恐而有所顾忌呢?”
薛存义任零陵县代理县令已经两年时间了。他每天一早起来工作,深夜还在考虑政务,全心全力地为百姓办事,诉讼得到公平的处理,缴纳租税得到同等对待,使人人心中都不怀有欺诈,没有外用强力的行为,他的确是没有白取报酬,实在是知道诚惶诚恐而有所顾忌的了。
我的地位低微,又受到了贬谪,不能参与考核官吏政绩的优劣、决定升降的事情,所以在薛存义将要离开的时候,请他吃肉喝酒,并特地写下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