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十一个。
是十个。
李某那一个,她错了。
她在黑暗里睁着眼。
南边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片黑。
她开始在心里记事。
第一条:第二十四日。示众于京城城下。绕城墙七段,凡一时辰。
第二条:以吾所书九行,刻版十块,拓于吾身。
第三条:女帝在城楼上。
第四条:她的手在抖。
她写到这里停了一下。
第五条:臣未能守土,未能守节。
她写完这四个字,停下来,看了很久。
然后她补了第六条。
第六条:然臣未死。
她念了一遍这句话。
念完之后,她睁着眼睛,看着黑暗,没有再闭。
因为她知道,从今天起,她要记的东西变了。
以前她记的是南疆的粮价、河工的进度、朝上的每一句话。
从今以后,她记的是自己。
回魔渊的路走了七天。
不是三天——是七天。
队伍在路上停了四次:等一批从别的营地送来的俘虏、换一个断掉的车轮、躲一场下了一整夜的雨。
第三次停是为了让一个人死。
那个人是那批俘虏里的一个,已经走不动了,被拖着走了两天。
第三天早上,牵她的人解开她脖子上的绳,把她推到路边,然后队伍继续走。
青玥回头看了一眼——那个人躺在路边,没有动。
她看不出是死了还是活着。
第五天,青玥开始渴。
渴这种东西是会回来的。
她在魔渊里渴过一次,那一次渴到第三天,她主动爬过去,主动张开嘴,主动咽下,然后又主动张开嘴说“还要”。
那件事她记在册子的第七条上。
第五天晚上她舔自己的手背。手背上有汗,汗是咸的。第六天早上她开始舔手臂,舔的时候舌头是肿的,贴在上颚上,动一下都疼。
第六天中午,押队的一只哥布林递给她一个水囊。
青玥抬起头。那只哥布林站在那里,手里提着那个囊,看着她。
她盯着那个水囊看了很久。然后她明白了。
她没有接。
那只哥布林也不催。它就那么提着,站了大约二十息,然后把水囊收起来,走了。
第七天下午,他们回到了魔渊。
那间作坊还在。桌子还在,砚还在,笔还在。